fbpx
租屋押金最高2個月提前解約扣多少 店面押金幾個月_蘇建豪幸福好所在
房屋知識 所有文章

租屋押金最高2個月?提前解約扣多少? 店面押金幾個月?

ANS: 這個租屋慣例來自於《民法第440條》,「租賃物為房屋者,遲付租金之總額,非達二個月之租額,不得依前項之規定,終止契約。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,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,始得終止契約」。
意思是承租人(租客)延遲給付租金2個月以上,就可以主張民法第440條之終止契約,因此,實務上會要求承租人(租客)先給2個月的租金當作押金,以保障屋主的權利,依照契約自由原則,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,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。

押金可以超過2個月嗎?

ANS: 在房屋法定用途為『住家』,依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七條第一項,「押金之金額,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」。另外《土地法第99條》第一項,「前條擔保之金額,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。」

但是商用不動產就不受二個月的限制。商用不動產就是所謂的店面辦公室一般事務所皆屬於商用不動產。內政部102年10月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038908號函,【要旨】土地法第99條有關擔保金額之限制應指供住宅用之房屋 函中提到,「土地法第99條有關擔保金額之限制應指供住宅用之房屋而言,至營業用房屋,其應付擔保金額,不受土地法第99條之限制。」

押金最高幾個月?

ANS: 住家、集合住宅,2個月。商用不動產:店鋪、辦公室、一般事務所,依雙方協議之,可以超過2個月。

租屋押金法規?

ANS:

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七條第一項,「押金之金額,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。」
《土地法第99條》第一項,「前條擔保之金額,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。」

《內政部102年10月3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038908號函》「土地法第99條有關擔保金額之限制應指供住宅用之房屋而言,至營業用房屋,其應付擔保金額,不受土地法第99條之限制。」

提前退租 房東能沒收押金嗎?

ANS:
許多網友私訊提到,他表示本身為承租人,近期有了提早解約的打算,「兩個月押金是不是完全拿不回來了呢?還是至少能取回1個月?」
根據《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》,提前終止租約的情況分兩種,一種是簽約時有記載「可以」提前解約,那麼租客只需在搬走30天前,向房東提前告知,就可以免除被扣押金的問題,不過倘若租客太臨時告知要提前解約,作為提前解約的賠償,違約金最高只能扣「一個月的租金」。

而簽約時若記載為「不可以」提前解約,此情況租客確實可以提出以1個月違約金作為賠償條件,不過房東也可提出依照合約精神,「不要1個月違約金,租客就是需住到合約到期為止」的條件,在兩者互相牴觸的情況下,則會演變成「雙方協商」,協商到最後,房東可以扣的押金,可能就不只一個月。 根據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第5條規定,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,定期租賃若約定可以提前終止租約,出租人最高僅能請求不超過一個月之租金作為違約金,若約定超過一個月,則該約定無效,租約終止後,可以請求返還押金

有沒有租約範本可以參考?

🏘全板橋唯一經營四大平台的房屋顧問🏘
🏘分享給大家我所知道的事情🏘

✨蘇建豪的幸福好所在創立於2020年✨
🌟蘇建豪的幸福好所在-買屋/賣屋/租屋 🌟
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
🏠┋您的房產顧問:蘇 建 豪
📱┋賞屋專線:0933-053-491
😀┋點選加LINE:蘇建豪幸福好所在官方LINE
 👉┋營業員證照號碼┋(108)登字第357180號
📌┋Facebook粉絲專頁:蘇建豪的幸福好所在
📌┋Facebook社團:我要住板橋|一起來當板橋人
📌┋YouTube頻道:蘇建豪幸福好所在

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═
🌈照片為蘇建豪版權所有,切勿盜取使用🌈

您可能有興趣的文章

error: Content is protected !!